这种局面之下。流散民间的大量军用武器的处置办法成为摆在中枢政府面前一个严峻的问题。
军用武器威力大、射程远,往往会成为地方豪强势力对抗中枢政令的有利凭恃,而且另一方面,这些军用武器被隐藏在民间,很可能被挺而走险之徒利用于犯罪活动。尤其是那些可以隐蔽携带的短枪。
在民间的军火交易中。短枪的价格往往数倍于长枪。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短枪的受追捧程度。
在如何处置民间私藏的战争时期流散军火的问题上,中枢政府中主要分为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宽松派”主张学习美国,寓兵于民,给所有持枪者颁执照,另一种意见则是“严厉派”主张学习日本,干脆连火药也一起禁止民间私藏。
比。,万比
两种意见各有短长,最初是“严厉派”占上风,但是最后在综合考虑之后,中枢最终还是决定取中间路线。既规范民间武器管理,又禁止军用武器流散民间,折中之后,就是这种“国民猎枪”概念的出现。
“国民猎枪”其实是一种单滑膛枪。这种猎枪没有膛线,使用射霰弹和独头弹,射程不远,精度也不高,其特殊之处不仅在于它一次只能装填一颗子弹,而且其结构也不是常见的撅把式,而是与毛瑟步枪一样的旋转后拉式枪机,这种结构可以使枪手熟悉毛瑟步枪和汉阳造步枪的操作以及对枪机的保养。
配合“国民猎枪”的措删且枪照的申领和管理,根据中枢政府制订的相关法律。“十枪也就是前膛长枪可以不配枪照。但是这种后膛猎枪必须配以枪照。一枪一照,严格管理。在寓兵于民的同时,尽量减少对治安的威胁。
相关措施出台之后,接下去的就是推行这些措施,对于以前申领有枪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