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的水流过果实,冲走灰尘和绒毛。
金黄的枇杷在阳光下晶莹剔透。
“尝尝自己摘的。”陈爱菊递过来一个。
宋薇薇剥开薄薄的果皮,露出橙黄色的果肉。
咬一口,汁水迸溅,甜中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酸,清香满口。
“甜吗?”陈爱菊问。
宋薇薇点头,轻声说:“甜。”
那天晚饭,宋薇薇吃了半碗饭,一些青菜,还有几颗自己摘的枇杷。
这样的日子一天接着一天。
宋薇薇慢慢习惯了农场的生活。
每天早上六点起床,然后跟着不同的人去不同的地方干活。
有时候摘水果,有时候摘菜,有时候挖春笋。
她的身体依然虚弱,但脸上渐渐有了血色。
手上起了薄茧,那是长期握工具、摘果子留下的印记。
她很少说话,但开始会点头、摇头,会用简单的词语回应。
看见晨晨在厨房忙碌,她会站在门口安静地看一会儿。
遇到双胞胎在院子里玩,她会停下脚步。
苏文慧的变化更大。
这个曾经精致到头发丝的城市女人,现在穿着工装,戴着草帽,晒黑了不少,但笑容多了,眼里的忧愁少了。
她学会了辨认各种蔬菜,学会了喂猪,甚至学会了开小型农用车。
“妈,你开慢点!”有一次,宋薇薇坐在副驾驶座上,小声提醒。
那是她一个月来,第一次主动说一句完整的话。
苏文慧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