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亚特兰大乘火车去纽约将近20个小时,这也是丽莲买卧铺的原因,这么长的时间,省钱也不能买坐票啊。
她是下午上的车,大约下午4点半火车发车。这时时间还算早,过了一会儿她才开始吃自己的晚餐——是玛丽的母亲,华莱士太太做的牛肉三明治,再加上一瓶柳橙汁,谁能说这不是一份完美的晚餐呢?
露丝则是去了餐车,回来时是由一个穿深色外套的男人送回来的,看起来他们刚认识。丽莲能看出那个男人很兴奋,想要更进一步认识露丝,但露丝表现得颇为矜持,三两句话就打发走了他。
这个男人第二天也来找露丝了,那个时候是上午9点左右。丽莲早就起床洗漱完毕,还去餐车吃了简单的早餐,回来的时候就看到露丝和那个男人在她们车厢隔间门口说话。
看到丽莲,露丝似乎想到了什么,为他们介绍道:“布朗先生,这是富尼叶小姐,我的同乡,我们都要去纽约,还同样预定了巴比松饭店的房间——亲爱的,这位是布朗先生,昨天在餐车认识的,他帮了我的忙。”
丽莲和露丝确实都要住巴比松饭店,这一点昨天她们简单聊聊时就确定了。
丽莲这次去纽约,人生地不熟,肯定要先找个旅馆落脚。如果她是个男人,倒是不需要提前考虑这些,到地之后稍微打听一下就能找到合适的了。而且就算不合适,也最多损失一点儿金钱,但她是个女人,这年头就得小心谨慎了。
首先,她就不可能去住便宜的汽车旅馆,按照当下人们的认知,女人就只有妓.女会住在那里(虽然这不是事实)。就算她不在乎不认识的人的目光